中國模具行業行規行約
2021年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為了建立和規范行業與企業的自律機制,規范行業與企業生產、經營等市場行為及自我管理行為, 創造和提供公平、公開、誠實守信的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企業平等競爭,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使全行業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更加自覺地遵守國家現行各項法律、法規、法令和政策,發揚自主、自律、自強精神,倡導良好的行業風尚和企業聲譽,保障模具行業健康、穩步、有序的發展,維護模具行業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模具行業健康發展。依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根據模具行業的實際情況,中國模具工業協會特制定《中國模具行業行規行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制定本規約的宗旨: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遵照國際通行慣例,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和行業誠信體系,尊重知識、愛護人才,反對行業惡性、無序競爭,規范行業生產經營行為,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和市場競爭能力,樹立中國模具行業的新形象,以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本規約適用于全體會員單位,也應適用于我國境內所有模具及模具相關生產單位、模具及模具相關經營服務單位及模具相關的科研檢測單位。
第四條本規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要求,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全行業形成嚴守國家秘密,保護行業、企業秘密的自覺行動,維護國家利益、行業利益、企業利益。
第二章 行業道德
第五條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行業道德。企業應遵紀守法、以德治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自強自律、不斷加強法制和信用建設,倡導先進的企業文化,塑造企業良好的品牌和社會信譽。
第六條 提倡講信譽、重合同、嚴履約,反對欺詐和損害用戶利益的不正當行為,反對一切假冒偽劣行為,反對損害其他生產者、經營者和用戶利益的行為。
第七條 提倡學科學、學知識、學技術,培養員工愛崗位、愛企業、愛行業,人人爭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文明職工,建設具有匠心的企業文化,鍛造企業精神。
第八條 提倡行業團結,互助、協調、自律、和諧,共同維護和發揮行業整體優勢,對行業內企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應提倡互通信息,共同探討,友好協商,求大同存小異,有利于行業團結和發展的精神。
第九條 積極參與和支持行業中重大問題的研討、協商、協調活動,抵制損人利已的不良行為。提倡"三不要",即不要做有損于行業內部團結的事,不要做有損于行業整體利益的事,不要做生產低劣產品坑害用戶的事。
第三章 規約自律
第十條 所有從事模具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規范、合法生產、依法經營、規范服務,嚴格遵循公開、公平、誠信和正當競爭原則,自覺維護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條 所有從事模具行業生產經營的企業都要按照科學性、有效性的原則嚴格管理,嚴格按照制定的相關工藝、技術、質量管理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堅持真實的原則。嚴格采購、生產、銷售過程與企業宣傳的真實性、一致性。
第十三條 堅決反對一切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一)堅持同行業的價格自律。同類產品的定價或調價,應加強協調,互相兼顧,不可只顧本企業利益而損害行業長遠利益。
(二)禁止虛假承諾,以次充好,堅持優質優價,明碼明價,禁止做虛假廣告。
(三)反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一切形式的行賄、受賄行為。
第十四條 各模具及模具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環保、安全等各項法規條例,建立與健全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生產。重視環境保護,確保達標排放。
第十五條 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品運輸、儲存、使用和銷毀均應加強有效監督管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社會公害。
第十六條 重視科技創新,實施名牌戰略,積極參加國家、地方有關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評選活動,積極參加中國模協有關先進企業、先進個人的評選,不斷創新模具新結構、新工藝,爭優創先。
第十八條反對不正當競爭。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國模具工業協會代表會員企業向政府有關部門或國際相關組織提出不正當競爭訴訟,采取保障措施申請,為模具企業依法維權。
第十九條 本行業提倡業內企業加強基礎建設和人才建設,努力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職業道德水平,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加快技術和工藝進步,增強企業自身發展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第二十條 遵守市場規則和市場秩序,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反對不正當競爭;嚴格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交貨期、付款賬期,不以變相傾銷或變相壟斷等不正當行為損害同行業企業和用戶利益;嚴格執行生產工藝技術、質量標準和安全規范;信守對用戶的承諾,杜絕行賄受賄和欺詐行為。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為員工提供崗位培訓、技術交流等機會,不斷提高全員素質,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合理的人才和勞動用工保護措施。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為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保障員工享有基本福利。
第二十三條 行業內企業如發現欺詐或可能給同行業企業造成損失的不良行為,應及時向有關組織或部門反映,提供相關證據,協助調查處理,減少和避免同行業企業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行業內企業應認真做好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市場需求等統計分析,會員單位應及時、準確的向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提供有關資料,以利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準確掌握行業情況,為政府制訂行業規劃和扶持政策提供依據,同時中國模具工業協會也有為企業保守商業機密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行業內企業應積極支持和參加行業活動,如技術講座、經驗技術交流,展覽會和產業鏈上下游互動活動等,不斷提高企業的技術、管理、運營水平,并得到行業內的認可。
第二十六條 行業內企業要自覺履行社會公共責任,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十七條企業遵守本規約的情況應作為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獲取各種榮譽稱號和享受國家各項鼓勵優惠政策的條件和依據。
第二十八條本規約中如有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以國家政府法規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會員、企業可以對本規約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供中國模具工業協會綜合修改,修訂時參考。
第三十條本規約的制訂、修改、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由中國模具工業協會理事會負責,經中國模具工業協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在全行業實施,解釋權歸中國模具工業協會。